客观日本

关于在留卡申报注意事项

2016年02月08日 留学须知、签证知识

在留卡在日本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申报或更换时需要十分注意,本文为大家介绍关于在留卡申报注意事项。

在留卡需要随身携带,严重时不携带者可被当地警察罚款。在留卡可以代替护照证明持卡人身分,不管是在办理国民保险、手机、租屋、或是申请水电、电话服务等方面,在留卡都是需要用到的。

中长期侨居者变换地址时,在由搬家日数起14天以内,需持着在留卡至在新的居住地之市区町村的区公所申报住址。中长期侨居者也是住民基本台帐制度的对象,在办理申报时可一次办理转入申请及转居申请。

性名、生日、性别、国籍等变更时需14天以内持护照、照片、在留卡,至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变更。当日即可领取新的在留卡。

永住者及未满16岁者需在在留卡有效期间内持护照、照片、在留卡,至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更新。当日即可领取新的在留卡。

发现在留卡遗失、窃盗、损坏时在14天以内持护照、照片、在留卡,至地方入国管理局申请补发。当日即可领取新的在留卡。如没损坏而又想申请补发时需缴纳手续费。

拥有「技术」等就劳资格(「艺术」,「宗教」及「报道」除外)或「留学」等在留资格的中长期侨居者,在变更所属机构(如公司或学校)、机构地址变更或消灭等事由发生时需在14天以内至地方入国管理局或邮寄至东京入国管理局申报。

以配偶的身份拥有「家族居留」,「特定活动」,「日本人配偶」或「永住者配偶」在留资格的中长期侨居者,在离婚等情况之下需在14天以内至地方入国管理局或邮寄至东京入国管理局申报。

本文来源于:和风留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