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留学生回国前要办的手续

2014年10月07日 留学须知、签证知识

在日本学成回国前后,大家别忘了办理好相关的证明文件,现就有关的情况,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A、《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

1、办理户口事宜

2、联系落实工作单位

3、申请科研启动费

4、认证或公证学历

5、创办企业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享受留学人员的相关免税政策。

B、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手续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一年以上、在东京领区的各类留学人员,可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免费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包括在境外公司、企业工作的“研修生”和学习语言的“就学生”。其它领区的留学人员请向该领区申请办理,领区划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东京领区:包括118县。联系电话:03

3643

0305

东京都 神奈川县 千叶县 爱知县 琦玉县 崎阜县 福井县 富山县 石川县 长野县 山梨县 静冈县 群马县 枥木县 茨城县 新泻县 福岛县 宫城县 山形县大阪地区:213县。联系电话:06

6821

2301

大阪府 京都府 兵库县 奈良县 和歌山县 滋贺县 三重县 爱媛县 高知县 德岛县 香川县 广岛县 岛根县 冈山县 鸟取县

福冈领区:8县。联系电话:092

771

5635

福冈县 佐贺县 大分县 熊本县 鹿儿岛县 宫琦县 冲绳县 山口县(长崎县的留学人员由福冈领区代办)

北海道领区:13县。联系电话:011

563

8991

北海道 青森县 秋田县 岩手县

C、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护照复印件

()业证书、学位证书、进修或研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日文)

赴日后的简历(包括来日时间、学习研究经历、拟回国时间)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

每周一和周四900—12001400—1800,周二、周三、周五不办理。其他总领事馆办理时间,请与该区总领事馆联系。

注: ※ 对于远离东京、确有困难前来教育处办理者,可将上述材料寄至中国大使馆教育处,邮寄办理大约需要10天时间。为避免出错,请同时附上写明回信地址的信封并贴好邮票,并告联系电话,以便材料不备时与办理者取得联系。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作为留学经历的证明,长期有效,每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请妥善保管。由于种种原因回国前未开具者,可将上述三种材料寄给在日本的友人前来教育处补办。

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地址:

135

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

2

9

留学人员事务联系电话:03-3643-035903-3643-018803-3643-0370

值班电话:03-3643-0305 传真:03-3643-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