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专访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主任宫野广:风险评估在安全保障中不可或缺

2017年10月13日 能源环境
日文

日本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事故已经过去6年半了。事故发生之后,除日本国会、政府分别成立的事故调查委员会外,不从属国会、政府和电力公司的民间事故调查委员会也在报告书中指出种种问题点并提出建议。这些建言被目前的安全保障对策采纳了多少呢?不同于那些仅提交出报告书但并没有任何实际行动的事故调查委员会,以工学家为主体的团体“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发起人:阿部博之 原东北大学校长·原综合科学技术会议议员)仍在继续探讨安全保障的正确方式。该研究会以“全员思考核电的风险及安全:不让核电站严重事故重演”为主题,总结了所提出的建议并进行了公布。

本次提出的建议是研究会所完成的第三册报告书,那么此次建议中强调了什么?建议的要点有哪些?日本的核电安全保障对策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就此对担任研究会主任的法政大学大学院客座教授宫野广进行了专访。

宫野广 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主任

宫野广 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主任(摄于法政大学新见附校舍)

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委员的建议:

1、 确立作为国民全体意志的安全目标,创造合适的运用和管理体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正。
2、 在核电安全上运用风险评估,并出台国家制度。
3、 在核电防灾计划上适用风险评估办法,并在一般防灾对策上也适用风险评估手法
4、 普及并提高国民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充实人才培养

-在此次提出的建议中,除了对专家外,最希望对普通民众传达的信息是什么呢?

我们希望民众对风险有正确的理解认识。同时也希望民众能够了解,在核电的安全保障上进行风险评估尤为重要。最为首要的是,希望他们务必了解“安全”是指什么。人们往往将“风险”理解成“危险”的同义词,存在些许风险便会被认为是危险之事。很多人都有这种看法,但这是很片面的。大家了解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和药品领域就会发现,与核电领域遵循的“安全”意识是同样的:安全就是“将风险降到某种程度以下”。“没有零风险,也没有绝对安全”的意识不仅适用于核电,在食品和药品行业也是如此。

再让我们来看一下交通运输部门。无论是乘坐汽车、铁路或飞机都有遭遇事故的风险。虽然我们明白发生事故就会有不幸遇难的人,但大部分的人仍利用这些交通方式。每年因交通事故遇难的人的比例也不过是一万分之几。相比使用交通工具带来的便利,人们是可以接受这一风险率的。

核电站是在预见死亡可能性的前提下,像交通事故等那样,将风险控制在社会容许的范围以内所建造的。虽然发生了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但并不违背这一理念。因为并没有人因核电站事故直接死亡。那么核电站与食品、药品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区别在哪里呢?交通运输部门基本都是以过去发生的事故实例为基础,去研究如何让事故不再重演。但核电只能是从逻辑上预测过去未发生过的事故以及事故发生之后的影响等提出应对方案。因此风险评估成为最为重要的手段。

-此次建议中之所以重点强调“风险评估”,是不是因为除了民众,甚至核电行业的专业人士也对此没有充分理解呢?

在核能管制委员会和核能管制厅中确实有人提出“风险评估的不确定因素太多,无法适用于实际行政管制”的意见。他们认为风险评估没有实例参考,而要去应对未知的情况,因此不确定性要素太多缺乏信赖性。且根本没有人在实际中运用过风险评估。所以他们认为如果不能制定有理有据的方案,便不能适用于行政管制中。

因此在此次建议中明确提出了“在核电上运用风险评估,并出台国家制度”。不光是核电厂的设计,在防灾计划中风险评估也不可或缺,这不仅限于核电领域,在其他防灾计划中也有必要加以运用。同时,建议中也明确提出希望普通民众更好地理解风险是什么。

-即使在经历福岛核电事故后,仍然有很多日本普通民众深信只要在核电厂设计等硬件层面上妥善应对的话便可以确保安全。自己根本无需操心。

我们之所以分3次提出建议,是因为核能发电的安全保障需要进行3个阶段的对策方案。第一个阶段是只需要“设计”便可实现最低限度安全保障。即使发生了像福岛核电站那样的事故也并没有直接导致人员死亡,可以证明这种想法基本层面并没有错。但第二阶段的“危机管理”尽管早已发现这对福岛第一核电站十分有必要,但却一直欠缺。例如应对超过设计基准的、万年不遇的巨大地震发生时的对策。“311大地震”引发的海啸超过了福岛第一核电站防御海啸所设计的高度基准,如果在设计之初就对这些始料未及的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并制定应对措施,或许可以避免核灾事故所引发的辐射扩散问题吧。

第3阶段便是又欠缺的防灾对策。例如发生时,需要静观事态変化以及组织医院里的患者避难。如果我们总结医院在事先进行防灾训练时发生的问题并就此进行讨论的话,可以防止住院患者在转移时出现死伤。在第一阶段的设计中制造商有责任认真进行风险评估,在第2阶段、第3阶段里,自治体和一般民众也必须参与其中。作为前提,有必要让一般民众了解风险这个概念。所谓风险便是和利益(benefit)的交换(barter)。只有存在利益才会有风险这个东西。将此概念运用到核电厂上,核电厂可以给当地带来经济上的利益。此外,对社会整体的富裕而言稳定的电力供给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民众享受了核电厂的利益,因此和利害相关人士、一般市民、管制当局之间广泛的对话是不可或缺的。

-我认为自治体的大部分首长都充分理解以核电厂为首的核能设施可以为地方上带来充分的利益一事。但是大部分的民众是否可以真正充分理解风险和利益呢?而且他们真的愿意为降低风险去承担相当的责任吗?

除了可以促进当地的经济这种利益之外,我希望他们还能从保护地球环境的观点出发思考核电站优于火力发电站一事。有人指出:“核电站产生的辐射的影响不是另一种危险吗”。但是究竟辐射在何种程度以下才可以被视为是安全呢,若不对此进行评估的话反而会产生巨大的问题。我们从新闻上看到,人们不管福岛受到的辐射量究竟是什么程度便以福岛来的人为霸凌对象,这引发了一大社会问题。我们要知道,在世界上尤其是石制建筑众多的欧洲城市和主要使用煤炭的中国城市里,居住着许多每年受到微希沃特辐射影响的民众。觉得如果说几微希沃特的辐射量不用担心,也许不会出现霸凌福岛人这种社会性问题吧。

共同思考包括辐射在内,确定安全的目标,将风险降低到何种程度为佳是很重要的。要是一味主张风险就是越接近0越好,那么电费会越来越高,并增大社会性开支最终引发巨大的问题。在思考风险的时候,需要开阔自己的视野。例如在美国,电力公司和当地住民之间会就风险提供自由对话的平台。作为前提,若加入风险评估这个新的视角的话,不断地对风险进行重新评估一事十分重要。

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记忆的淡化

(“大家一起思考核电的风险和安全-为了不让核电厂再度发生严重事故-”前言=阿部博之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发起人执笔内容的摘要)

1、 对软件面上对策的重要性的宣传并不充分
2、 形成了不欢迎对安全进行进一步追究的氛围
3、 对法律和规则过度依赖
4、 轻视系统整体的安全追究
5、 有人要求零风险
6、 许多学者未尽到科学上的说明责任

阿部博之

阿部博之(2016年1月、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报告会“一起思考包括防灾内容的核能安全”)

-作为此次建议的前言,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发起人阿部博之先生(原东北大学总长、原综合科学技术会议议员)指出了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教训正在被人们忘却的事实。他指出“形成了不欢迎对安全进行进一步追究的氛围”,我的印象是这个现实是很成问题的。

加入新的见解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的重要意义,就在于解决这个麻烦的问题。可以说属于我们日本核能学会的专家们的作用很大。日本核能学会在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就组织专业团队就事故的原因、现象、影响进行分析,并和政府机构、福岛县、电力从业者进行合作,进行了除污技术等信息提供和专家派遣等活动。在去年发起的36个学会和协会组成的“贡献福岛复兴·废弃反应堆推进学会协会联络会”作为干事学会,在福岛的复兴和推进废弃反应堆上起到了积极支援的作用。

核电需就是综合技术、综合工学需要多个专业领域的合作。我认为需要更积极地促进以日本核能学会为首的各个学会、协会更好地合作。本来学会的作用就是充当管制当局、电力公司、自治体、居民之间对话的媒介。为他们创造对话的场所的话应该可以让对话更顺利地进行吧!

-此次建议中希望将风险评估作为国家制度加以规定,不仅普通民众不理解,是不是涉及核电站工作的当事人也不理解风险评估呢?

我之前说过,确实核能管制委员会和核能管制厅中有人认为风险评估的不确定性要素太多,因此在实际的行政管制上无法使用。我认为实际上还没有行政官进行过风险评估并用于其决策。

但是在美国从2000年起,引进了新的检查程序核电站监视流程(ROP:Reactor Oversight Process)(注)。对核电站进行整体评估并判断安全与否。管制当局不知道具体细节部分,因为他们认为规定是否得到很好的执行是业者的责任。业者通过努力提高安全性的话也可以控制检查所耗费的多余费用,因此这是一种激励机制,因为业者的努力可以带来利益。在这当中风险评估当然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注ROP:利害相关人、普通市民、美国核能管制委员会通过充分的对话后,在2000年引进的新型检查系统。该系统基于每一个核电站运行相关的客观信息,管制当局将检查能力集中于重要程度最高的机器和活动,迄今为止核电站监视流程通过提高一贯性和客观性获得了人们的好评)

-另一方面,此次讨论会的发起人阿部博之先生指出,“福岛第1核电站事故之后,在日本可以看到对于法律法规的过度依赖的影响”,他担心管制当局、业者、普通市民之间的对话仍不充分。可见通过核能学会为首的各个组织获得的新知识还没有完全用于安全保障。

在管制中加入风险评估,此外风险评估也需要不断吸收新知识。目前的现状确实还未达到理想的程度。但是核能管制委员会在去年开始讨论仿效美国设置日本版的ROP(核电站监视流程)。我们不能被现有的管理方法所束缚。若不不断引进新知识并不断地重新评估的话是无法降低风险的。因此我们应对意外状况的唯一方法就是风险评估了。我赞成着手于ROP的引进这个新的动向,为了不让业者和管制当局忘掉通过风险评估引进新知识这个原本的目的,我希望他们继续努力。我们也必须好好监视他们的活动。

(中国综合研究交流中心 小岩井忠道)

宫野广先生

宫野广先生((2016年1月在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报告会上发表“完善防灾对策 集思广益思考核能安全”)

宫野 广(みやの ひろし)资料:
出生于金泽市、金泽大学附属高校毕业。1971年庆应义塾大学工学部毕业、进入东芝工作。获得北海道大学大学院工学研究科能源环境系统专业博士学位(2012年)。历任核力事业部 核反应堆系统设计部长、核能技师长、东芝工程董事、首席技监等、2010年担任法政大学大学院客座教授。日本核能学会标准委员会 前委员长、日本核能学会废弃反应堆研讨委员会委员长。

相关报道(日语)
・2016年1月28日科学门户(Science Portal)“风险评估的草率 福岛核电站事故的最大教训?
・2015年1月29日科学门户(Science Portal)“核电站严重事故防止讨论会主査 宫野 广先生 到防灾为止的风险评估 对于提高核能安全不可或缺

科学门户・核电站严重事故对策研究会主任、法政大学大学院客座教授 宫野 广 先生“核电站安全保障所欠缺的”
第1回(2015年6月3日)“建立可定期讨论应对方案是否周全的体制
第2回(2015年6月5日)“‘风险是什么’的理解不可或缺
第3回(2015年6月12日)“国家、学界、业者、制造者的责任需要明确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