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例会上通过了写入延长核电站反恐设施设置期限的规则修正案。6月3日上午摄于东京都港区。(共同社)
【共同社6月3日电】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3日在例会上通过了写入延长核电站反恐措施设置期限的规则修正案。5年宽限期的起始点将从核电站主体设计与施工计划获批推后至启动商业运转之日。实际上是放宽相关限制,例如东北电力公司女川核电站2号机组(宫城县)将免于停运。修正案将在征求公众意见后正式敲定。
规制委今年4月决定延长期限。此前仅有关西电力公司大饭核电站4号机组(福井县)赶在期限内建成了反恐设施,据称修改规则符合实际情况,较为合理。
新规生效后,女川2号机组2026年12月的设置期限将延长3年。东北电力此前表示计划在到期后停运至预定完工的2028年8月。东京电力柏崎刈羽核电站6号机组(新潟县)的期限将从2029年9月延长至2031年4月,中国电力岛根2号机组(松江市)从2028年8月延长至2030年1月。
反恐设施名为“特定重大事故等处理设施”,福岛核事故后的新安全标准中规定了设置义务。设施由防备飞机蓄意撞击等事态的控制室、泵站等组成。根据原先的规定,如果不在期限内建成,那么直到设施建成为止,核电机组即使已重启也不能运转。(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