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对IPCC第5次报告与今后国际谈判产生的影响(上)

2014年08月05日 能源环境

今年4月,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了第5次评估报告。除了预计在今年10月将发布的“综合报告”之外,共计5次的评估报告全部出台。有关这次评估报告的要点、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请看山口光恒教授的解析。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已经发布的3个工作组(WG)的最终评估报告,其主要内容分别是:WG1报告基本确定了全球变暖是人为造成的;WG2报告提示了气温上升所引起的危害最新情况;WG3报告则指出了抑制气温上升的基本规划及其技术、成本、政策项目。预计在今年10月将这些报告汇总为“综合报告”。在此,本文将论述3个WG报告的主要论点及其对今后国际谈判的影响。

IPCC报告的目的是将专家整理的可信赖的论文,相关客观见解提供给政策决定者。IPCC不能决定报告的主张,也不能擅自下结论。IPCC的职责是提供“与政策相关的但不能规定具体政策的信息”。这一点在报告中已有明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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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IPCC报告的相关论点

IPCC报告的论点之一是全球变暖的定位问题。WG2报告出台后,伦敦的经济学杂志4月5日便刊登了题为“全球变暖问题特殊化的终结”专题报道。这表示气候变化存在很多风险,并且是全球性风险,所以应当从全局权衡防止其危害所需要的成本。实际上,WG2报告和WG3报告均有这样的记述。很久以来,研究全球变暖的专家们很容易只将全球变暖作为是唯一的最大风险。但政策决定者往往通过和其他重大问题的比较来确定政策。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指出在综合考虑其他问题在内的基础上来思考全球变暖问题是很重要的。

论点之二是关于全球变暖所带来的危害。无论有无相应的对策,全球变暖是不可改变的现实。那么,随着全球变暖趋势的发展究竟会造成多大世界规模的危害呢?WG2报告中,用图表示了随着气温升高,受固有威胁下的系统、气候异常、格陵兰的冰川崩溃等等5个大规模现象的损害程度(如图)。与以前的报告相比,本次报告警示了由较低气温上升带来的影响。那么,因全球变暖而给全球经济带来的影响有多大呢(损失金额)?

关于这一点,WG2报告指出:根据模式而定的前提条件异同等做出准确的推测是很难的,但近年来(1986-2005年)气温上升2℃(工业化以后变为2.6℃)的损失额为所得额的0.2~2%左右。接着,报告写到“损失金额的范围越小,有时反而会使概率变得更高。”也就是说,即使通过有效对策将气温上升控制在一定程度,对损害的估算也将被局限在其相同的程度范围内。

论点之三是对策的有效性和成本问题。以前,在政府间的国际谈判中,自工业化(1750年)以来气温上升稳定在2℃以内(所谓2℃目标)的重要性成为各国的共识。WG3报告也指出若下定决心实行减排的话,达成将气温上升控制在2℃以内的目标是可行的(这里指的不是稳定化,而是2100年的气温上升值)。但是为此,例如,在2050年之前必须将全球的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40~70%。而现实是,特别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急速增加,所以实现这一目标越来越难。此外,在很多模式中,在2100年以前不是将排放量减少为零,而是必须使其变为负数。但是为此或者用生物能源发电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要储留在土壤中(BECCS),或者需要大规模的森林植被。这样,就必须考虑有无具备提供这些土地的可能性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偏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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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口光恒(东京大学客座教授,地球环境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参事,第3-5次IPCC报告编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