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日本的能源政策——核能企业的有限责任(3)

2012年12月18日 能源环境

正如开头所讲的那样,日本无论选择哪个选项,在今后的大约20年间核能发电事业都将会持续。或者进一步说,从能源安全保障、可再生能源陡增等导致电力费用的大幅度增加以及对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全球变暖对策改变等观点来看,一定程度上来说核能发电是必须的。英法的制度对于达到救济受灾者的目的来说相距甚远,而德国的无限责任制度,严格地执行也只能是引发企业破产,而对救济受灾者毫无帮助。综合考虑以上几点,我认为美国的做法具有现实意义,而且无论是对于救济受灾者还是核能事业的健全发展都有帮助。作为今后应当探讨的课题,比如企业的责任范围和最高限额,其中还有民间保险的作用等。

当前,我们必须对今后的能源政策、核能政策从根本上进行重新审视,尤其是向企业有限责任转换,而超出的部分委托议会做出判断、采取相应措施的方式应当尽快提上议事日程。

开发可再生能源的各种尝试。

 

表∶主要国家赔偿体系的比较

  日本 美国 德国 法国 英国
经营者责任
(责任额度) (A)
无限责任 有限责任
(125.94亿美元)
无限责任1
 
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
损害赔偿保险以及财务保证(B) 1200亿日元. 125.94亿美元2
(1兆日元3))
(责任保险 375百万美元+经营者间互助制度122.19亿美元)
25亿欧元
(2500亿日元3)
(责任保险 256百万欧元+作为经营者母公司的电力公司的资金性保证22.44亿欧元)
91.5百万欧元
(92亿日元3))
 
140百万英镑
(175亿日元3)
赔偿额度 (政府补偿限制额) (C) 赔偿超过上述(B)的场合、政府在国会认可的基础上,对经营者进行资金援助 赔偿超过上述(B)的场合、联邦议会成为最终赔偿者
 
上述赔偿措施无法进行填补的部分、政府补偿最大25亿欧元的补助
 
赔偿超过上述(B)的场合、政府进行限额为最大300百万 SDR4) (360亿日元)的补偿 同法国
免责事项
 
社会性动乱、异常巨大的天灾人祸 战争行为 1 国家间的武力冲突、异常巨大的天灾人祸 武装纠纷
国际条约 未加盟 核能损害互补性补偿相关的条约(未生效) 核能领域的第三者责任相关的巴黎条约、针对核能领域的第三者责任相关的巴黎条约,提出的布鲁塞尔补充条约追加议定书  
巴黎条约、布鲁塞尔补充条约
同法国

1)经营者遇到战争以及巨大自然灾害而引发的相关损害赔偿保险可以免除,但是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免除责任,同时还必须执行25亿欧元为上限的保障。

2)根据104座核反应堆计算出来的。

3)汇价:1美元=80日元,1欧元=100日元,1磅=125日元,1SDR=120日元。

4)布鲁塞尔补充条约、追加议定书没有生效的情况下,该赔偿额度增加到15亿欧元(1500亿日元)。

出典:作者根据2012年2月1日综合资源能源调查会基本问题委员会汇总的资料为基础制作

文/山口光恒(东京大学尖端科学技术研究中心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