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日本的科技政策】(二)制定基本法的漫长道路

2019年08月13日 科学・技术奖

上接: 【日本的科技政策】(一)战后重起,科学技术厅的成立轨迹

1950爆发的朝鲜战争持续了3年左右,这场战争不仅影响了日本的经济,对日本的科技发展也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允许日本重拾军备,日本由此获得朝鲜特需订单。可以说,朝鲜战争是日本经济快速摆脱战后经济困境的主要原因。在科技方面,以美国战地记者高度评价尼康和佳能等日本相机的性能为契机,日本开始了相机产品的全面出口。不仅是相机,手表和缝纫机等精密工业也被视为日本高技术水准的象征。

这一期间,日本于1951年9月与美国等西方各国签订了和约,1952年4月生效的《旧金山和约》重新承认了日本的国家主权。由此,战后曾受到严格限制的飞机和核能相关研究被解禁,但当时的研究水平还远远落后于急速发展的欧美发达国家。

为促进经济复苏和产业发展,1949年日本成立通商产业省(现经济产业省),应产业界的要求,计划加大兵器生产力度。但战争的惨痛教训犹在眼前,以强烈希望实现和平的日本学术会议为核心,该计划受到了科学家们的强烈非议和反对,最终通商产业省放弃了回归战前的路线,决定向民需、民生及和平路线转舵。

日本的科技政策(二) 制定基本法的漫长道路

现在的日本经济产业省

核能研究方面,1954年日本学术会议发表了 “自主”、“民主”、“公开”的核能三原则。1955年日本颁布的《核能基本法》中也写入了这三项原则。关于核能的利用,持慎重态度的科学家及学术界,与希望积极推进利用的产业界之间出现了意见相左的局面。

在此背景下,1956年成立的科学技术厅以和平利用和推进核能为一大支柱业务。科学技术厅的主要工作被确定为“核能的开发与利用的行政管理”。当时的通商产业省、文部省、农林省和运输省等都已经在各自的领域拥有相关的科研所,不愿意放弃各自的权益。就连通商产业省旗下的工业技术院也没有并入科学技术厅的管辖范围。只有总理府所属的航空技术研究所和新成立的金属材料研究所划归科学技术厅管辖。

科学技术厅虽然是在政界和财界的推动下成立的,但受制于官僚的管辖意识和“省厅利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始终未能发挥出全面推进科技管理的主要职能。本应发挥重要作用的科学家及各学术团体担心科学技术厅是战争时代技术院的翻版,所以并没有表现出积极的合作态度。尽管科学技术厅每年都在强调科技管理的重要性,并宣传科学技术厅的存在感,但始终未能获得日本学术界的认可。

因此,每年的预算交涉都像是一场角力比赛,国立大学等的科研经费由文部省负责,企业的科研经费则由通商产业省负责,科学技术厅只负责国策研发。

刚好此时,美国和苏联等轰轰烈烈地推进了太空开发等国家项目,成为世界性大新闻,被媒体广泛报道。日本在这一时期也从战后重建中崛起,亟需一个能强力推进科技管理的组织。

1959年日本成立了总理大臣的咨询机构——“科学技术会议”。该会议由8人组成,首相担任议长,此外还包括大藏大臣、文部大臣、经济企划厅长官、科学技术厅长官,以及日本学术会议会长和2名学术专家。

1960年科学技术会议发布了题为“10年后的科技振兴综合基本政策”的咨询报告。报告中详细提出了“应该实现的科学目标”和“应该实现的技术目标”,并解释了制定基本法的必要性,即“要想取得划时代的发展,必须有统一的指针。为此要明确有关科学技术的基本理念,制定科学技术基本法”。

为此,科学技术会议内设置了各领域分科会进行了讨论。同时,日本国会的众议院科学技术振兴对策特别委员会编写了基本法草案,科学技术会议也就制定基本法向政府发出了倡议。

日本的科技政策(二) 制定基本法的漫长道路

日本国会

科学技术会议1965年整理的“科学技术法案纲要”中,要求政府制定“旨在奠定研究基础的长期计划”和“旨在有计划地促进研究的长期计划”,同时,为了有计划地推进各项政策,还把“制定基本科技计划规定为了政府的义务”。

除此之外,纲要中还包括了以下划时代的特色内容:(1)覆盖的范围不仅是自然科学,还应包括人文和社会科学,实现各领域的和谐发展;(2)要为世界和平做贡献;(3)尊重研究人员的自主性,认可发表研究成果的自由等。

政府内部以上述纲要为基础进行了讨论,最终于1968年的例行国会上提交了《科学技术基本法案》。然而,这项政府议案的内容与科学技术会议的纲要相差甚远。由于文化教育领域人士担心学术自由会受到干涉,与人文科学有关的内容和与大学研究有关的内容被排除到了法案的监管对象之外,最终版可谓“面目全非”。

因此,在国会上进行讨论时,在野党和日本学术会议等各方面均提出了反对意见,讨论未能深入,法案最终于同年年底被废弃。

基本法案的废弃给科学界留下了巨大的裂痕,此后制定基本法案的势头减弱,遭到了长期搁置。

在缺乏基本科技政策的情况下,相关省厅、大学和研究生院以及民营企业的研究所等分别在各自的“地盘”深入。大学和研究生院为保障“学术自由”,对于与政府和民营企业的技术合作并不太积极。即便如此,各领域仍然实现了迅猛发展,通过基础研究开发出了大量独创技术。昭和30年代(1955~1965年),日本的年轻技术人员受益于经济的高度增长期,积极致力开发非欧美技术的独创技术。

进入21世纪后,日本在物理和化学等领域接连获得诺贝尔奖,可以说,这是昭和30年代至40年代(1955~1975年)推进的研究为获奖奠定了基础。

江崎玲于奈博士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隧道二极管”,也是在1956年转职到“东京通信工业”(1946年创业,后来的索尼)后不久开发出来的。东京通信工业是由在战争期间担任技术军官的井深大和盛田昭夫两人以“虽然战争打败了,但技术要胜出”为信念创办的。

日本的科技政策(二) 制定基本法的漫长道路

江崎玲于奈博士1959年在索尼工作期间的照片

不断模仿先进技术,并通过巧妙的仿制将其与独自技术融合到一起,被誉为日本 “科学技术”的特色。但在昭和30年代至40年代则例外地,研发了多项独有的尖端技术,在一些领域甚至可以说走在了世界的前沿。

文: 泷川 进
翻译编辑 JST客观日本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