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距福岛核事故七年——日本人的反思与行动

2018年03月13日 抗灾防灾

2011年(平成23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地区西太平洋海域发生里氏九级地震,同时引发海啸,最终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距今已经7年。面对本次核泄漏事故,在日本政府机构、民间团体以及普通民众的反思与行动下,制定了相关法律条目最大化减少灾害及污染的再发生。

(1)放射性物质污染应对特别措置法

该部法律与2011年(平成23年)8月30日颁布,并与2012年开始实施,根据该部法律,日本政府将直接指导核事故警戒区和计划性疏散区的去污及废弃物处理工作,对于年累计辐射量超过1毫希的区域,重点制定去污计划,并且规定所需费用将由国家财政负担。【1】

(2)实用发电用核电站的新规制基准

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规定于2016年2月份开始启动“实用发电用核电站的新规制基准”,其目的在于,第一预先设想防范大规模自然灾害以及恐怖活动或其他重大犯罪行为的发生,第二致力于保护国民生命、健康以及财产,爱护环境以及保障国家安全。【2】

(3)全新食品加工原料产地表示制度

日本消费者厅于2017年9月1日,决定修改食品表示法的食品表示基准,针对食材原料,要求标注其原料产地,现行法律的过渡期限到2022年3月末。根据该全新食品加工原料产地表示制度,食材原料需要明确区分产地、加工地等信息,消费者能够依据这些信息,从食材源头进行追踪,购买的同时立刻就会知晓是不是存在辐射风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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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电站重启的相关讨论

2017年12月份,东京电力公司运营的柏崎刈羽核电站6号和7号机组通过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审查,针对该审查结果,新泻县知事米山隆一表示确明确表示反对,他指出,“如果再发生一次(福岛第一核电站)那样的事故,日本几乎就没有机会了。日本的未来之门就真的要关闭了。我所说的应该把安全放在最优先的位置,是指它的优先级应该高于基载电源和能源安全保障”,同时强调,如要重启核电站,则需要通过3点验证,即通过关于福岛第一核电站的事故原因、该事故对当地居民健康和生活方面的影响、以及安全的避难方法三方面的验证。【4】

(5)“核电站停运基本法案”

包括日本立宪民主党、共产党、自由党、社民党在内的四个在野党,于2018年3月9日向众议院共同提出了“核电站停运基本法案(原発ゼロ基本法案)”,寻求将正在运转中的核电站全部迅速关停,并在该法案施行五年以内,将全部的核电站废除,明确表态“(我们)承认,到目前为止的核能政策是错误的”。依据核电站停运基本法案,到2030年可再生清洁能源使用率要达到全部能源比例的40%以上。【5】

2018年3月11日下午2点46分,日本各地举办了哀悼仪式,默哀在7年前去世或者失踪的受害者,内阁总理大臣安倍首相在哀悼仪式上表示 :“要倾注全力、绝不中断地支持灾后重建”。灾后重建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灾难,日本从政治到法律、从反思到行动均有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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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3月11日安倍首相出席了在东京举行的“东日本大地震七周年追悼会”(内阁府HP)

文/孙建

参考资料
【1】 环境省关于核电发电事故的放射性物质对策HP
【2】 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制定的新规制基准HP
【3】 消费厅关于全新食品加工原料产地表示的制度HP
【4】 新潟县知事米山隆一不同意重启核电的新闻报道(YELLOW JOURNAL)
【5】 “核电站停运基本法案”的新闻报道(朝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