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日本

中国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量持续增加 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召开局长政策对话会

2017年01月16日 产业动态

2016年12月9日,中日韩三国知识产权局局长政策对话会在日本小田原市的酒店召开。与会期间,中日韩三国负责知识产权制度运转的政府官员和研究学者针对三国共同的课题交换了意见。

近年来,中日韩三国各自加强了知识产权战略,日本于2003年开始施行《知识产权基本法》,中国于2008年发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韩国于2011年开始施行《知识产权基本法》。特别地,在局长政策对话会上,无论是从专利申请量和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量的增加,还是从知识产权专家人数的增加等各个方面,均凸显出中国正在发生着剧烈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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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政策对话会

据马文霞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行政诉讼处处长介绍,在中国,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对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专利申请案件的审查和对宣告专利权无效案件的审理。北京的申请人或当事人如果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执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而由最高人民法院(相当于日本的最高法院(最高裁))于2014年11月成立的中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它与中级人民法院同级,相当于日本的地方法院(地裁)。

同年12月,还成立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北京市为管辖区,同样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以广东省为管辖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上海市为管辖区。北京、广东省以及上海市之外的区域则保持现状不变,由各自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假如对上述法院(相当于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根据马处长展示的数据,在中国,一审、二审合计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量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2015年,提起诉讼的刑事、行政及民事案件量合计上升到149,238件,审结案件量上升到142,077件。在提起诉讼的全部案件中,民事诉讼最多,占比83.76%,与前年相比,增长率达到了14.5%。

据马处长介绍,新提起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中,著作权相关案件最多,约占60%,紧接着是商标注册相关案件,约占22%,接下来是专利相关案件,约占10%,不正当竞争案件约占2%。新提起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中,第一位的商标注册相关案件约为53%,接下来是国外相关案件,约为31%,紧跟其后的是专利相关案件,约为12%。此外,新提起的一审刑事诉讼案件量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案件最多,约占48%(4913件),接下来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制造销售,约占36%(3925件),其他违法行为约占18%(19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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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文霞 中国国家知識産権局専利復審委員会行政訴訟処長

正如根据大量的民事诉讼能容易地想到的,专利申请案件量也增长显著。作为局长政策对话会主办方的致辞人之一,申长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介绍,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申请为1,102,000件,与前年相比增加了18.7%。据他介绍,为了应对该情况,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员工达到了14,000人,其中审查员11,000人。他认为,为了应对受理案件量的增加,当务之急是在提高审查质量和缩短审查周期的同时,进行人才培养,提高审查员业务水平。

另外,申局长还介绍,目前专利担保融资已超过600亿人民币,满足了2万以上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他还强调了中国在灵活运用知识产权方面的进展。

中国在短时间内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灵活运用知识产权的成绩,也给日方的演讲嘉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除了发表主题演讲之外还主持讨论会的高林龙(早稻田大学法学部教授)惊讶之情溢于言表:“日本只有约30万件专利申请,而超过100万件专利申请的中国到底如何才能做到严格审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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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林龍 早稲田大学法学部教授

日本于2002年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大纲》,翌年《知识产权基本法》施行,2005年设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日本知财高等裁判所),以这样的形式来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灵活运用。韩国于1998年设立专利法院,它是亚洲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专门处理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外观等与工业知识财产权相关的审查决定撤销诉讼。2016年开始,也处理侵权诉讼。

与此相对,中国的应对稍显延迟,2008年才发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4年才成立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审判知识产权案件。但是,应对的速度令人惊讶。高林龙还特别指出了中国正在强化司法领域的应对。他提醒大家注意,仅从进行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也能看到中国正在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灵活运用,“与日本相比,中国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多得令人惊讶。进而,知识产权专业法官的人数也多得令人惊讶。与日本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日本知财高等裁判所)的法官仅16人相比,中国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有42名知识产权法官”。

高林龙指出,中日韩三国的专利申请件数合计超过全世界总申请量的约57%。他强调,除了人才培养之外,在审查、审判的处理方式、应对自动化等各个方面,三国通力合作意义重大。

12月7日、8日,局长政策对话会还在同一个会场召开了中日、日韩、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见面会。从强化三局合作的目标出发,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局长见面会达成共识,认可并公开发表了与专利无效审判制度有关的比较研究结果。此外,在中日知识产权局局长见面会上,对于有意加入与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相关的《海牙协定》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日本特许厅除了共享经验并开展深层次的合作之外,还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达成共识,扩充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人才培养机构的双边合作机制。

文/ 中国综合研究交流中心 小岩井忠道

转载自Science Portal China采访报告 

相关链接(日语)

特许厅新闻发布“中国、日本、韩国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进展喜人。召开了中日韩知识产权局召开局长政策对话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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