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制品・盗版对策的商谈件数达史上最多 按对象国别统计中国过半

调查 · 统计 2017年07月11日

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6月23日公布的“关于2017年版仿制品·盗版对策商谈业务年度报告”明确了去年向日本政府的仿制品·盗版对策综合窗口提出商谈的件数为史上最多。推算仿制品和盗版受害的日本企业全国约有1万家,约占所有拥有产业财产权企业的6%。此外,报告书还通过显示各项调查结果指出,中国不仅是仿制品的最大制造国,同时也是仿制品的最大转手国和销售提供国。

日本从2004年设置政府仿制品·盗版对策综合窗口以来每年发布“关于仿制品·盗版对策的商谈业务的年度报告”。据此次2017年版年度报告说,综合窗口2016年接到的商谈及信息提供件数为898件,其中与网络交易有关的商谈·信息提供件数约占总数的64%为572件。898件的数字同上一年相比略有减少。但是如果只限于除信息提供件数以外的商谈件数则为史上最多的348件。其中143件是来自受害权利人的商谈,40件来自购买了仿制品的消费者,余下的165件为其他商谈。

从商谈内容看,在按知识产权·相关法令区分的商谈件数中最多的是关于商标权的商谈占全体的52.9%,其次是著作权20.5%,不正当竞争11.6%,专利权7.3%,外观设计权6.1%。按商品类别看商谈件数,杂货44.7%为最多,接着是电子·电气器具10.7%,运输·搬运机械10.1%,食品10.1%,纤维9.4%,医药品·化妆品5.0%。

按知识产权・相关法令区分的商谈案件 (327件)的比例 (2016年)

按知识产权・相关法令区分的商谈案件 (327件)的比例 (2016年)

商标权52.9%,著作权20.5%,不正当竞争11.6%,专利权7.3%,外观设计权6.1%,其他1.5%
(根据经济产业省“关于2017年版仿制品·盗版对策的商谈业务的年度报告”)

按商品类别区分的商谈案件(159件)的比例

按商品类别区分的商谈案件(159件)的比例

杂货44.7%,电子·电气器具10.7%运输·搬运机械10.1%,食品10.1%,纤维9.4%,医药品·化妆品5.0%,一般机械·产业机械 4.4%,精密机械2.5%,化学产品1.9%,陶器1.3%
(根据经济产业省“关于2017年版仿制品·盗版对策的商谈业务的年度报告”)

在已查明仿制品制造国·地区的76件中,中国(包括香港)最多占51.3%。其次为日本(27.6%)、台湾(3.9%)、韩国(2.6%)。

已判明仿制品的制造国·地区的商谈案件(76件)的比例(2016年)

已判明仿制品的制造国·地区的商谈案件(76件)的比例(2016年)

中国51.3%,日本27.6%,台湾 3.9%,韩国 2.6%,其他 14.5%
 (根据经济产业省“关于2017年版仿制品·盗版对策的商谈业务的年度报告”)

作为商谈事例中显示近几年的倾向的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报告”介绍了体育用品厂商“亚瑟士(ASICS)”提供信息的仿制受害案例。显示了用带有该公司注册商标“亚瑟士”的文字的“亚瑟士(香港)商贸有限公司”的公司名在香港设立皮包公司以及申请仅修改了ASICS的拉丁字母的注册商标的一部分文字的商标等众多的事例。

根据报告书引用专利厅的“2016年度仿制品受害实际状况调查”显示,在以日本4529家企业为对象的调查中,相当于做出回答的2122家企业的22.4%的434家企业回答说在2015年度受到过仿制损害。日本持有产业财产权的企业大约有17万家。根据专利厅的调查结果,推算受到过仿制品损害的持有产业财产权的企业总数在全日本达到大约1万家(约6%)。

在434家回答说受到过仿制损害的企业中,回答说仿制品制造国·地区是中国(包括香港)的有234家。回答说转手国、销售提供国是中国的分别为35家和216家,全部都是中国最多。此外关于仿制受害的形态,434家企业中142家回答说是“伪装商标品牌”,75家回答说是“外观设计的完整无保留的复制”,61家回答说是“著作的图案模仿”。专利厅认为,可以看出在中国制造的仿制品不仅在中国国内流通,还出口到邻近的日本、台湾、韩国和东南亚各国以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沙特阿拉伯等中东地区。

报告还详细地查明了网络的普及以及购买方式的变化使得网上销售的仿制品·盗版受害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在今年1月份据说网络用户达到了约7亿3000万人的中国,电子商务网站和动画片网站上流通着大量的仿制品和盗版。报告指出,虽然中国正在整顿与网络有关联的法律制度,但是由于进行自主删除的环境尚未建立,因此在中国的大型网站上出现仿制品的几率仍然很高。

经济产业省2011年实施的“网上仿制品流通实情调查”也证实了,在中国很早以前开始通过大型电子商务网站销售的“日本造商品”中就有非常多的仿制品。该调查采用的是选定19个品种的日本企业的产品·商品,除了对中国4个大型网站的销售状况进行一定时间的监测之外,还实际购入部分产品让该产品制造企业判定是否属于仿制品的方法。在某网站作为某日本企业的产品出售的190个汽车零部件中,根据网站上的信息知道是仿制品的有24个,然后实际购入后经判定知道了全部都是仿制品。最终,推算了被视为该企业生产的汽车零部件的100%都是仿制品。在同一网站还得到了作为某日本企业生产的衣服销售的商品也是100%仿制品的推算结果。最终在4家网站上销售的19个品种中,推定没有仿制品的仅仅只有某企业生产的化妆品和另一家企业生产的油墨两个品种。

文化厅2013年3月发布的“关于在海外的著作权侵害的实际状况调查”结果证实了,在中国网上拍卖网站出售动画片、音乐、漫画等盗版的受害正在增加的实际情况。根据该调查结果,得到了在线非法获取或收视听日本制内容的件数,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4大主要城市一年达到72亿件,在整个中国达到512亿件的估算值。

“关于2017年版仿制品·盗版对策的商谈业务年度报告”还介绍了2016年日本海关作为侵害知识产权物品禁止进口的件数。2万6034件中91.9%是来自于中国(除香港)的进口物品。日本海关指出,中国的出口据点以香港、广东、上海等国际港口城市为中心,但是近几年也存在利用陆路经由东南亚、中东、俄罗斯等地流出的途径。

转载自Science Portal China 原文

相关网页(日语)
经济产业省“关于仿制品·盗版对策的商谈业务的年度报告”(PDF)

相关报道(日语)
2013年11月26日采访报告“美国、中国大幅强化针对在线仿制品贩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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