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经济产业省:“地方产学官合作实况调查”

产学研合作系列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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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的背景和目的

2016年11月,日本经济产业省与文部科学省共同制定了“加强产学官合作开展共同研究的指导方针”(以下简称“指导方针”)。预计今后将以指导方针为基础,吸引地方大学和地方企业参与,同时推进PDCA循环,由此促进企业的投资,加快日本整体的创新创造速度。

另一方面,看一下企业近年来的研发可以发现,积极利用外部资源的开放式创新正在扩大,大学成为企业合作伙伴的情况也在增加。不过,从日本整体来看,很难说基于企业与大学之间的有组织的合作创新已经蔚然成风。

日本经济产业省为了解产学官合作的现状和需求,掌握各大学围绕指导方针中记载的项目推进产学官合作的情况,实施了本次调查。因篇幅有限,本文只介绍调查结果中以加强产学合作总部职能为中心的有关内容。

◆ 产学官合作实际情况

每项共同研究的平均金额约为285万日元(国立大学约为312万日元、公立大学约为218万日元、私立大学约为190万日元),金额在100万~300万日元之间的共同研究数量最多,1,000万日元以上的大型共同研究数量占整体的4%。但从金额来看的话,1,000万日元以上的大型共同研究占整体的44%,对共同研究的总额影响很大。

◆ 大学在产学官合作中扮演的角色

为了以“组织”对“组织”的方式开展共同研究,产学合作总部需要构建“有组织的合作体制”以及“确立策划和管理职能”,这一点至关重要。产学官合作业务广义上包括校内研究支援、知识产权管理、共同研究配对、合同签订和管理、进度管理等,因此,如何为大学内部及外部分配包括策划和管理职能在内的各项业务因大学而异。

所以,本次调查围绕产学官合作的相关活动,对包括产学合作总部在内的大学内部和外部组织的业务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统计了调查结果(图1)。结果显示,在产学官合作窗口的设置、宣传和合同管理等方面,一半以上的大学都有产学合作总部参与,而在“共同研究进度管理”、“符合需求的技术转让和商业化提案”、“策划共同研究并向企业提案”等“策划和管理”业务方面,通过产学合作总部实施的大学只有20~30%左右。另外,关于“实施共同研究的进度管理并向企业反馈”的项目,回答有产学合作总部参与的大学不到20%。

大学在产学官合作中的业务实施情况

图1:大学在产学官合作中的业务实施情况

另一方面,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参与调查的RU11*1大学在大部分项目中都有产学合作总部的积极参与。另外,国立综合大学也基本实现了产学合作总部的职能强化,不过在“共同研究进度管理”方面,产学合作总部的参与率不到30%。

此外,从中分析产学合作总部的业务分配情况与共同研究成果之间的关系时发现,通过产学合作总部管理共同研究的进度并反馈给企业的大学,其共同研究数量及共同研究金额都比较多(图2)。

共同研究进度管理(阶段-关卡方式等的成果管理)的实施情况与共同研究之间的关系

图2:共同研究进度管理(阶段-关卡方式等的成果管理)的实施情况与共同研究之间的关系

◆ 推进产学官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目前产学官合作依然是小规模的共同研究最多,各大学正在探索增加大型共同研究的对策。大学周边的环境依然比较严峻,资金和人才资源也有限,需要在大学经营中战略性地实施具体措施。

关于增加共同研究数量和金额的对策,如上所述,由产学合作总部稳步实施项目进度管理的方式应该比较有效。另外,关于间接经费的必要性,目前尚未得到企业方面的理解,但通过实施进度管理等有望让企业认识到,间接经费是对没有包含在直接经费中的附加值的投资。

调查还发现,产学官合作活动取得成就比较高的大学都在按照指导方针推进工作。此前还以这类大学为中心积累了大型共同研究的案例,所以需要对优秀案例进行分类和分析,然后横向开展业务。

希望各大学能认识到产学官合作是大学应该完成的为教育、研究和社会做贡献的活动,今后期待大学能根据指导方针的内容,进一步促进产学官合作。

*1:

把研究和通过研究培养高级人才作为重点、超越了国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设置形态的联盟。对象包括北海道大学、东北大学、东京大学、早稻田大学、庆应义塾大学、名古屋大学、京都大学、大阪大学、九州大学、筑波大学和东京工业大学。

参考链接:RU11 学术研究恳谈会 [网址]

出处:《产学官合作期刊》 2018年10月号
执笔:日本经济产业省 产业技术环境局大学合作推进室 大槻 众
翻译·编辑:JST客观日本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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